通 知
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47号《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条码管理办法》的规定: 《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》是使用国际商品条码的合法凭证。条码注册企业必须指定至少一人作为条码管理员,参加条码技术培训和考核。凡条码管理员尚未培训或更换条码管理员的企业,请务必派员参加本次培训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时间: 2010年4月1日
上午9:00-12:00 下午:2:00-5:00
2.签到: 在1303室(物品编码管理室)签到领取资料。
3.教室: 无线电管理大厦14楼条码培训教室。
4.电话: 0755-83200183 83200177
5.结业: 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发给"深圳市企业条管员证",
企业凭《条码管理员证》办理有关业务。
6.办证: 请于培训十天后;到华强南路无线电管理大厦1303室领取条管员证。
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深圳分中心
2010年2月22日